根據國家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簽及QS標志。
食品包裝上的QS標志,一直被消費者視為食品安全的象征。“服役”多年的QS標志,將于2018年10月1日起不再使用。1月10日,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在10月1日前換取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以下簡稱“SC”),舊版QS標志將徹底取消。
武漢市食藥監要求各區監管部門督促轄區內還未換取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SC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在2018年10月1日前取得新版SC生產許可證,并更換新標簽。已取得新版SC生產許可證,但仍在使用舊版印有“QS”標志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在10月1日前更換新標簽,并妥善處理未用完的原包裝及標簽標識。對10月1日之前生產的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的食品,允許銷售至其保質期結束。
武漢市各區將在10月1日后開展執法檢查,對10月1日之后生產的食品仍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的,依法予以查處。
據介紹,舊版“QS”標志是質量安全的簡稱,是政府部門監管許可生產的安全食品。隨著新《食品安全法》的實施,明確規定食品包裝上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QS”標志將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而是啟用新的“SC”證。 “SC”編碼代表著企業唯一許可編碼,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實現食品的追溯,增強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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